【社会安全应急预案】西王镇“五一”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

    发布时间:2023-04-26 10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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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为切实做好我镇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,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,保护森林资源,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结合我镇实际,制定如下实施方案:

    一、指导思想

  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、市、县关于森林防火工作有关精神,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,坚持“预防为主,积极消灭”的方针,强化责任意识,进一步完善组织指挥,预警预报和林火扑救“三个体系”,着力提升可持续发展,综合防范,应急处置,努力控制一般火情,严防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的发生。

    二、活动时间

    20234月29日至202354


    三、工作重点

    1.突出重点,全镇各重点林区、林缘处农田零散坟地等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部位,必须重点监控,严防死守,确保不发生火灾。

    2.抓住重点环节。一是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,提高全民防火意识;二是严格监管野外火源;三是强化扑火队伍建设。这些重点环节必须齐头并上,综合施治,才能真正提高防火实效。

    3.管住重点人群。节日祭祀人群、中小学生、外来人员、从事农事活动的人员等森林防火重点监管的人群。必须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,落实监管责任。游玩踏青和归乡人群村干部组织执勤人员负责监管;中小学生由中小学校长和学生家长负责监管;耕种及其他人员由村委会负责层层落实监管。

    四、保障措施

    (一)加强领导,压紧压实森林防火责任

    1.成立西王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,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。

    挥:冯玉林          

    副总指挥:吴琼、童友国张自平  

       员:李道军石永红朱正蚌柳广宇王强 邹琳

     许飞 吴佳佳云兰许敏陈权

    各村必须成立以村书记为组长、分管应急防火干部为副组长,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森林防火领导小组,确保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
    2.全镇的森林防火工作严格执行镇党政领导班子联系包村制度,负责对所联系村护林防火工作的督促、指导。

    3.镇政府成立10人的应急扑火队,配备消防工具的皮卡为专门森林防火应急救援车辆,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扑火队。

    4.提高认识,明确责任。镇政府与各村委会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,各村委与户签订责任状,镇林业员与护林员签订责任状。各村林长及自然村林长是本村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,村护林员是直接责任人。要层层落实责任,做到“山林有人管、林区有人护、责任有人担”,一旦发生火灾层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,决不姑息迁就。

    5.各村委会要结合责任状要求,认真抓好森林防火工作。一旦发生森林火灾,各村要按照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规定,积极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。

    6.要设立森林防火检查卡。各村要加强对所辖区域的巡逻监控。重点路口、重点地段、要设卡登记检查,由镇包村干部负责参与执勤。

    7.五一前后森林防火工作期间,实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,如发现火情要及时上报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。不得瞒报、拒报迟报,并组织扑火队及时上山扑救并在专业队伍进场后配合后续工作。

    (二)强化宣传,普及森林防火安全知识

    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的第一道屏障和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,做到横向到边,纵向到底。

    1.各村委会召开防火工作安排部署会,全面部署防火期间各项工作,利用横幅、微信、森林防火牌大力宣传,尤其注意火情高发重点区域居住人群的宣传。

    2.加强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培训,学习关于文明绿色祭祀严禁野外用火精神,通过宣传在全镇营造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,努力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,提高森林防火的自觉性。

    (三)狠抓火源管理,严禁进山携带火种火源

    各森林防火检查点物资准备清单:检查卡点牌子、森林防火旗、登记表、火源收缴箱、铁锹、防火宣传资料、口罩、值守人员穿应急马甲、佩戴红袖标。

    各森林防火检查点人员按照”工作法对各路口严防死守。“”工作法:一停:所有过往车辆、人员止步接受检查。记:对过往车辆、人员信息进行登记、记录。讲:向过往车辆、人员告知卡点检查的规定,宣传森林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。问:问过往车辆人员有没有携带火源(火种),告知火源(火种)必须上缴,拒不上缴的,查实后一律按照违规野外用火处理。查:查看是否携带火源(火种)进入林区,发现持有,进行收缴、置换。放:过往车辆人员完成以上步骤后放行。

    (四)加大处罚力度,确保五一期间防火安全

    五一防火期间,镇纪委、派出所干警不定点在各村巡查,对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,疏于管理、工作失职等原因造致使发生森林火灾并造成较大损失的,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对违反森林防火相关规定,未经批准实施野外用火的,严格按照《森林防火条例》给予处罚,进山上地带火种就罚、点火就拘,造成重大损失的,加倍赔偿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西王镇人民政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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